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山东会计 > 山东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青住金发[2024]10号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2024-10-18 16:50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青住金发〔2024〕10号          2024-10-1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优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购买我市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青住金字〔2023〕55号)废止,其他未作调整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