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如果股东股东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借款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借款是否要缴税呢?

2023-12-28 06:2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如果股东股东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借款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借款是否要缴税呢?
 

如果股东股东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借款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借款是否要缴税呢?

要缴税.如果上述人员试图通过借用别人的名义掩盖自己借用公司资金购买财产的行为来达到避税目的的话,也是行不通的.根据财税文的规定,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的,无论所有权人是否自己使用、是否将财产无偿或者有偿交付企业使用,都会视同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如果股东股东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用他人名义向公司借款购置财产且当年未归还借款是否要缴税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