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福建会计 > 福建财税法规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闽人社文[2024]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4-01-26 12:0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4]4号           2024-1-9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我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执行。
 
  二、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生变化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