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2022-12-20 12:10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1、建造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个人之间互换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房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8、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9、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0、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1、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分立,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2、企业改制重组时,发生房地产投资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