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的行为有哪些?
法规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虚开发票得虚开发票。以下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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