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在规定认证期限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抵扣。(2)必须在出口货物规定申报退(免)税的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并凭此证明在下一个征收期内进行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3)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小于或等于证明所列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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