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转移是否交纳增值税?
我公司下属几个子公司最近打算与母公司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均在同一区县请问在合并过程中涉及到的库存商品转移是否交纳增值税?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母、子公司均为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母子公司合并的涉及的库存商品转让均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具体为:
企业合并前将货物全部对外销售的,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存货划转到合并公司,不论被合并企业是否继续保留法人地位,还是作为合并企业的分公司续存,不论存货划转是有偿、无偿,还是投资形式,均应缴纳增值税。
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在组建集团公司时,将存货作为股金投入集团公司,应缴纳增值税。如存货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企业法人地位也未改变,存货未移库,属未发生销售行为的,暂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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