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发票管理中不相容职务如何界定?

2022-10-11 06:5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发票管理中不相容职务如何界定?
 

发票管理中不相容职务如何界定?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因此,执行业务和审核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开具发票人员与审核发票人员为不相容职位;发票应由专人保管,发票的保管人员与出纳为不相容职位;开具发票人员与收款人员(出纳)为不相容职位。

  当然,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设立适合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还需考虑相应成本,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于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可适当减化。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发票管理中不相容职务如何界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