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过桥费有发票对方不开如何处理?

2022-07-29 08:2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过桥费有发票对方不开如何处理?
 

过桥费有发票对方不开如何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该条规定的是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购货凭证是指消费者从经营者处购买商品后,由经营者给消费者开具的证明购买该商品的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单据.而服务单据指的是消费者接受经营者的服务后从经营者处取得的发票或者其他书面凭据.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开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出具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法律规定必须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二是依照商业惯例应当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没有经过法律认定的商业惯例,经营者也应当主动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凭证;三是消费者自己索要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单据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过桥费有发票对方不开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