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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纳税人辅导期申报增值税的步骤?

2022-07-01 05:19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纳税人辅导期申报增值税的步骤?
 

纳税人辅导期申报增值税的步骤?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预缴4%的增值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主表28栏反映。国家税务总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增购发票而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发票时,按次抵减。

具体操作为:

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纳税人辅导期申报增值税的步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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