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首先,金融商品转让中的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金融服务提供方(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下列情形,金融服务提供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转让;
2.提供免税金融服务;
3.向自然人提供金融服务。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率为6%。与税率为5%的营业税相比,税率增加了1%。
另外,36号文中特别注明金融商品的交易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下游买家不能获得专票抵扣其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