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2022-06-14 05:22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取得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从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

6、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捐税凭证.

注意:前者不分销售对象,后者销售对象为使用单位.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