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房地产对外投资应如何缴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关于旧房的界定问题规定:“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进行对外投资,其开发的房地产属于存货,不能视为旧房,我们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对外投资,不能按照转让旧房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而应按照转让开发产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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