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4]》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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