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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2021-11-04 06:08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申请了生物制品按简易办法按3%计算增值税,有没有规定只能按简易办法征收呢?

申请了简易征收就不能开成17%税率的发票,可以改回来,但是有要求,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如果客户真正理解增值税抵扣原理,价税分离计算,应该可以接受低税率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0号公告)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其中,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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