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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

2021-07-13 12:1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发票何时抵扣】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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