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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2021-07-13 12:12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领购发票是否要预缴增值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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