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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全面营改增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1-06-18 10:0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全面营改增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全面营改增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创建时间: 2020-11-16 10:40

答: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第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全面营改增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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