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与开票方名称不一致是什么情况?
任何情况下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与销售方名称都要一致,变更单位名称的,更名的单位在完成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后,如果不重新刻制新章,继续使用印有旧度名字的发票专用章,就会出现盖章单位与收款方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这是知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根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未按照规定开具发内票,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属于虚开发容票的,最高可以处五十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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