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增值税附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0-11-16 12:45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增值税附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增值税附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计税依据要求: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