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指出,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因此,公司间无偿划转资产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应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