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增值税专票销售方信息不全可以认证吗?

2020-09-15 13:01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增值税专票销售方信息不全可以认证吗?

增值税专票销售方信息不全可以认证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二十五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根据上述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是对发票所列数据的确认、证明,并不是说通过了认证就可以进项税抵扣,有些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抵扣项目的或取得未按规定填写的,虽然经过认证,也不能进行抵扣.贵公司收到填写项目不全的专用发票,属于开票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应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否则存在不让作进项税抵扣的风险.

免费看课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免费题库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