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转内销如何补增值税?
1、跟税局要一份《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也可网上下载(一式三联),按表的内容填写(很简单,基本就是关单和发票的资料).再附上报关单,增值发票复印件,出口发票等交到办退税的地方,一般当场就会申批下来,批准后税局会在报关单上盖个章.(如果是多份商品中的一份无法退税,关单上剩余的商品可以继续做退税,不影响,如果单就一份,那就自己保留.)
2、 办好<抵扣证明>后,在下个月初,跟申报表一起交到税局去.
至于可以抵扣的税款是这样算的:
A 报关单上商品的出口金额折成人民币(按出口日期的外汇牌价折算) / 1.17 X 0.17= 视同内销征税销项税额
B 增值发票上该无法退税商品的税额(即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A-B>0 就需要再向税局缴纳多出来的销项税
如果A-B<=0 就不需要再缴税了(但退税没了也是不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