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简并增值税税率?
“为何要简并增值税税率?”对这一提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简并税率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也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随后,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介绍。
进一步减税降负
该负责人说,当前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世界上较为发达的经济体,最近已经或拟实施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增强本国税收竞争力的税制改革。因此,不论是为了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还是为了应对国际减税的竞争,未来一个时期,减税降负或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此次国务院审议确定的6项减税措施,简并增值税税率是第一项,可见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充分体现了减税这一政策精神。
“比如适用13%税率的货物,全部下调至11%,没有任何货物税率上调。”该负责人举例介绍,在政策预研时,其中有一个方案是将天然气分为两部分,居民用气部分税率下调至11%,工业用气部分上调至17%,后来经多轮慎重研究,该方案被否决,改为全部下调。
“或许有人会疑问,工业用天然气税率下调,下道环节进项税额抵扣减少,下游用气企业的税负不就增加了吗?这种认识算的是局部账、短期账。”该负责人进而解释,13%税率全部下调至11%,增值税的综合加权平均税率必然是进一步降低,通过市场、价格的传导,从长远或宏观趋势看,天然气生产、销售环节税率下调,最终会逐渐传导到下游用气企业,从而降低社会整体用能成本。
该负责人又以农产品税率为例介绍,为解决下游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有可能出现的即期税负上升问题,对这部分产成品适用17%税率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给予了维持税率调整前后扣除力度不变的配套政策,相当于国家从税收角度多给了2个点左右的补贴,少征多扣,也是减税。
他强调,对利用农产品为原料的行业给予特殊的照顾,避免其产生即期的不利的税负变化,是因为这个行业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成品大多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通过政策平转,可使这些企业不因改革即期增加税负,有利于保持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稳定,避免改革增加居民生活成本、推高CPI;另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是购买农产品的主要行业,保持其税负稳定,可使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有利于保障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稳定“三农”发展。
进一步完善税制
正如前文所言,该负责人认为简并税率不仅进一步减税降负,也进一步完善了税制。他认为,从国际增值税发展实践来看,为了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增值税发展的趋势和主流。
他介绍,就税率设置档次来讲,实行传统型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以欧盟为代表)以二档税率为主,其中一档是标准税率,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服务,一档是优惠税率,适用于民生领域;实行现代型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以新西兰为代表),则只设一档税率。
“据我们了解,目前在实施增值税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一档税率的约占45%,二档税率的约占30%,三档税率的约占15%,四档及四档以上税率的国家约占5%。我国就属于四档税率的国家之一,这种四档税率并存的情况,导致税制较为复杂,‘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的现象比较普遍,拉大了行业间税负差距,抑制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对征纳双方来讲,既增加了企业尤其是混业经营企业的核算难度,不利于税收遵从,也不利于税收执法,征纳成本较高。因此,从规范税制的角度讲,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优化简并增值税税率,是我国下一步增值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这也是增值税立法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这次的“四并三”就是简并税率的第一步。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一是13%税率的适用范围,包括粮食、自来水、图书以及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还有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共23类产品,范围相对较窄,且当中还有一部分免税货物,改革力度适中,对财政收入的压力较小;二是这23类产品大多集中在民生领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税率下调,降低居民购买基本生活用品的成本,体现了国家对农业、对民生的税收关切与扶持,有助于缓解增值税的累退性,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