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简并增值税税率解读
(一)关于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目前有两套抵扣体系,通俗地讲,一是核定扣除;二是凭票扣除。
(二)关于改革时点的衔接问题
月1日是税率调整的时间节点,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个时点前后的政策衔接,对于纳税人7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扣税凭证、已经实现的交易,要认账,该按13%抵扣的按13%抵扣,该按13%开票的按13%开票,实事求是地去处理。
(三)关于纳税申报的调整
为配合税率简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微调,主要有两点。
一是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纳税人的销售情况,11%税率一栏拆分为两栏,分别填报适用11%税率的货物和服务,就是货物和服务要分开。
二是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增加了“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栏次,用于单独填报由于维持改革前后扣除力度不变,纳税人的“加计”扣除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