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以下四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