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开票的时候税率怎样变动,是按零税率还是按以前的税率开?如果按以前的税率开会造成开票系统和申报系统的销项税不一样,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0第10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0”,系统开具的增值税蹼泳发票税率栏和税额栏均为空,金额栏等于价税合计栏。申报时在报表中体现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