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方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该怎么办?
答:
实务中发现,很多房地产企业会签订一些厂家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的合同,例如:电梯厂家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空调厂家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门窗厂家销售门窗并负责安装等,这种业务按税法规定应该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建筑业发票,但很多厂家却只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没有就安装业务缴纳营业税和开具营业税发票,甲方拿到一张增值税发票税前扣除时很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规发票。还有一种情况是营改增后有的业务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却开了营业税发票,例如设计费开了营业税发票。这种情况会增加甲方取得发票不合规的风险,怎么办呢?在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即可将该风险转嫁。
条款:建议合同增加如下条款转嫁风险,乙方应当对其开具发票的合规性负责,如果因为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规而导致甲方无法税前扣除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目前尚未发现不接受此条款的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
具体实操处理注意事项:
1.合同约定只是对乙方的一种约束和风险转嫁行为,为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和诉讼,在索取发票时还是尽量明示乙方应开具什么发票。
2.对于乙方以没有经营范围为由,不开具合规发票,例如应该开增值税发票却开成营业税发票的行为,甲方一定不能接受,可以要求他们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或增加经营范围和税种登记,否则一律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