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山西统计师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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