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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2022-12-13 07:17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根据上述规定,成本加成是核定视同销售收入额可以采用的最后一种方法。这意味着,在使用前两种方法仍无法获得同期同类价格时才能采用。对于计算视同销售计税价格,一个较为简单实用的方法就是获取商品价格目录,查询到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当期的商品价格,以此计算视同销售计税价格。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视同销售计税价格如何确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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