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有什么规定?
职工教育经费
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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