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5年后买卖如何交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上述文件是对个人转让房屋缴纳营业税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转让房屋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该文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却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其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住房5年后买卖如何交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