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非货币性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及处理?

2022-11-15 07:03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非货币性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及处理?
 

非货币性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及处理?

我单位与A单位有债务往来,A单位用车辆抵偿我单位债务,我单位以什么作为入帐依据?需交纳相关什么税费吗?同时我单位将该车辆连同一些机器设备,房屋,其他车辆与B单位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房屋、机器设备,交易过程中我单位涉及哪些税费,对方单位又涉及哪些税费,帐务如何处理?记帐依据是什么?

你单位取得A单位用于抵债的车辆,应凭其开具的普通发票入账。A单位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方都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你单位将上述抵债车辆连同机器设备、房屋等与B单位进行非货币性交易,你单位和B单位都应向对方开具销售发票,双方取得发票入账。在税务处理上,你单位和B单位双方都应将上述交易分为销售资产和购进资产两项业务来处理。具体涉及税种如下:换出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如机器设备、车辆),涉及增值税,依据国税函、财税文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但如果你单位取得上述抵债车辆后未使用直接换出的,应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涉及车辆交换的双方还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换出房屋的,涉及到营业税(税率为5%)、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换入房屋的,涉及到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非货币性交易确认的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非货币性交易中的相关税费及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