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过期销毁需不需要缴税?
【问】生产饮料的小规模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及时销售过期销毁了,需不需要缴税?
【答】:贵公司的产品过期进行销毁属于发生的支出属于财产损失支出,应当经过税务机关的进行财产损失确认,经过确认后发生的财产损失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转出的产品不需要计征增值税,但是生产产品时所耗用的原材料中的包含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过期毁损的产品,须经税务机关进行财产损失确认后,不需要计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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