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税的计算方法?
申请应退还的所得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计算:
(一)计算每年可以扣除的土增税
该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应按照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实现的项目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在项目开发各年度进行分摊,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年度销售收入÷整个项目销售收入总额)
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房地产的收入,但不包括企业销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
(二)重新计算每年的所得税
按照以下步骤:
1、计算补充扣除的土增税
该项目开发各年度应分摊的土地增值税,减去该年度已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后,余额属于当年应补充扣除的土地增值税.
2、调整所得额,计算退税额
企业应调整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当年度应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不足退税,亏损结转
当年度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不足退税的,则就形成亏损,应把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并调整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不一定每年都退税
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土地增值税分摊调整后,导致相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出现正数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累积退税额不得超过已纳税额
企业按上述方法计算的累计退税额,不得超过其在该项目开发各年度累计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作为项目清算年度产生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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