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官网

  • 首页
  • 免费看课
  • 选课
  • 题库
  •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金沙集团官网:预提了当年并未实际支付的安全生产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2021-09-24 17:24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金沙集团官网: 预提了当年并未实际支付的安全生产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甲企业属于矿山行业,2019年度预提了安全生产费100万元,当年并未实际支付。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100万元
贷:预提费用-安全生产费 100万元

答复: 2019年度,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时,由于费用尚未实际发生,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100万元。2020年企业实际支出安全生产费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中有个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十三)跨期扣除项目”中做相应的纳税调减。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规定:“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精品推荐
网校课程
初级会计
金沙集团官网会计
注册金沙集团官网
税务师
高级金沙集团官网
管理金沙集团官网
会计新手班
报税实操
会计实操证书
实务交流
免费资料
做账资料 学习计划 财务表格 财税政策 财务公式 财税课程
热门推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金沙集团官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 - 金沙集团官网app下载网页版官方主页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