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的申报纳税如何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当按照相关财税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建筑服务的申报纳税如何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