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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集团官网: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2021-07-22 11:56     来源:金沙集团官网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以差价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金沙集团官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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