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入纳税申报表如何填?
"政府补助"在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多张表中体现,一部分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反映,一部分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反映,还有可能在《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A105080)出现.且这几种表中的纳税调整信息都要关联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并最终反映到主表.
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后财务在这方面的人员表示: 应按以下情况填写年度申报表(1)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时,则需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及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需根据情况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应行次进行调整.
涉及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第6行14列"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金额".
(2)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9行"三、政府补助递延收入"、第10行"(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11行"(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