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印花税.(生活缴费凭证,不同于电网之间经济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结合增值税、消费税)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