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级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
8号公告新增的M级纳税信用范围,主要是针对40号公告中不参加评价企业的重新评价以及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范围.因此,调整后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依然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其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归纳一下,就是有涉案情形在身,尚未有明确结论,难以评价的情形,以及兜底的条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因上述三种情形发生解除的,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