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1、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
2、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
3、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
4、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
5、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基本义务
1、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
3、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
4、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应正确使用应有的权利,以保护合法、正当的权益.税中权利包括:
1、延期申报或缴款.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按期缴纳税款,需要延期的,可以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可延期申报或缴款.
2、委托代理权.纳税人出于某种需要,可以委托规范的税务代理机构依法代办税务事项.
3、申请减免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可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