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还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来贴花.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