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花税的免征范围?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另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抚养伤残孤老人员的社会性质的福利单位或者学校所立的书据等;
(3)由国家特定所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时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由于改制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跟本社成员之间签订的农业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等文件,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和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决议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与企业或者集团之间进行改组与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