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申报成功后无法获取到缴款信息是什么原因?
(1)点击【缴款回执】查看是否已缴款成功;
(2)如税款小于1元,则无需缴纳;
(3)如无法获取缴款信息,查看三方协议是否验证通过,如用户信息为综改示范区是由于调整了征收机关后导致三方协议失效,需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签订步骤如下:
(一)全程网签
第一步:进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进入【三方协议签订】界面;
第二步:阅读《三方协议告知书》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三方协议】界面,系统将按照您的基础信息自动带出预填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如未显示,需点击下方【获取原国/地税协议号】),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进入【签订三方协议】界面,完成"行政区划""清算银行号""开户银行行号"等信息(标*为必填内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三方协议签订,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注意】
"行政区划"、"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参照《开户许可证》.
(二)纸质签约
纳税人确认户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后,阅读《三方协议告知书》后提交申请,自行打印一式二份协议书,按照要求加盖印鉴,并持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开户银行人工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
第一步:进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进入【三方协议签订】界面;
第二步:阅读《三方协议告知书》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三方协议】界面,系统将按照您的基础信息自动带出预填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如未显示,需点击下方【获取原国/地税协议号】),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
第三步:进入【文书补打】打印《委托银行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至开户银行确认信息.
第四步:银行审核完毕后,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网签三方协议】依次点击进入【签订三方协议】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三方协议签订,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
备注:如在填写界面显示的协议书编号和之前打印的不一致,无需处理,可到【签订三方协议】模块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