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电公司如何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47号 )规定,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 )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规定,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从供电公司取得的发票会有两张,一张是电费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票和普票),另一张是农网费普通发票.
转供电规定:
根据《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虽然上文是对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个案批复,但这个业务本身具有相通性,说明了转供电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并包括价外费用,因此我们说转供电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电费税率17%,征收率3%.
案例说明:
【例1】A电业局、B转供电公司、C使用电公司(三公司均为一般人),2017年2月份发生电费100万, A向B开具了含税95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了5万元的农网费发票.假如B公司全额转供,则B公司要向C公司开具含税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农网费的存在,即使全部为一般人,会出现下面的结果.
B公司利润=收入-成本=100/1.17-(95/1.17+5)=85.47-86.20=-0.73万元.
B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1.17*17%-95/1.17*17%=14.53-13.80=0.73万元.转供电B公司形成亏损,还要缴纳一部分增值税.因此建议转供电公司不能平转,要在价格上进行调整.
【例2】A电业局、B转供电公司、C使用电公司(A公司为一般人,B、C均为小规模),2017年2月份发生电费100万, A向B开具了含税95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了5万元的农网费发票.假如B公司全额转供,则B公司要向C公司开具含税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率为3%.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农网费的存在,即B、C全部为小规模纳税人,会出现下面的结果.
B公司利润=收入-成本=100/1.03-100=97.09-100=-2.91万元.
B公司应纳增值税=100/1.03*3%=2.91万元.转供电B公司形成亏损,还要缴纳一部分增值税.因此建议转供电公司不能平转,要在价格上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