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个税可以当月增加当月报税吗?
每月7日前(9月1日后改为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上个月实发工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情况下是月末计提当月的工资,下月发放,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样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放不会计入成本,只是做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
工资所得一般是本月发放上月的,而申报是在次月,举例 9月10日发放8月的工资所得,你在10月15日以前(一般个税是次月的15日前为申报截止日)申报8月的工资,交纳个税,即你9月发放的工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