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办理条件及相应的资料是?
退税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