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合理吗?
车船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是不合理的.
只有以下税金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1、耕地占用税
2、契税
3、印花税
4、车辆购置税
所谓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018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应交税费目核算企业按度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问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答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契税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
车辆购置税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属"等科目及相关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