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额就是留抵数吗?
出口退税一般都采用:免、抵、退来进行的,现在就简单的给你讲:
1、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2、抵:国内进项税额抵减国内销项税额
3、退:对国内进项税抵减国内销项税额后的差额进行退税,即是增值税的留抵额了(在这忽略出口货物的退税额小于留抵额的情况,因为小于时只退当月出口货物计算的税额)
公司为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有出口外销业务和内销业务,享受出口退税后还有留抵,可以享受留抵退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因此,您公司如果符合上述39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留抵退税.